位置:首页 >> 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 业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用“中共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 公司支部委员会公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30】 【阅读:次】

按照中共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中共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更名的批复(莆市振兴党〔2025〕2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中共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名称进行变更。故原“中共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名称变更为“中共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同时,自2025年9月28日起,启用“中共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公章。

印模:

中共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印模